国有企业“十五五”规划编制要点口的风险越大。 时间窗口紧缩 旧模式“五年写一次”,新模式“五年 + 三年滚动”,兼顾长期方向与短期灵活。注 重量化指标,要求量化 + 路线图 + 责任清单,确保“写得出、干得成”。数据平 台线上报送国资委,实现实时监控、穿透考核。 新规带来的变化 规划季的紧迫性 01 供应链地缘化、碳关税、 AI 颠覆性创新等,都要求国企提前调 档升级。只有实现“规划→项目→资金”一体化,才能在外部冲击 9 个月落地项目清单,报送 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董事会审议通过 T- 6 个月董事会审议通过,确 保规划在企业内部达成共识。 正式报送国资委 T- 0 (月 6 月 30 日)正式报 送国资委,留出 2- 3 个月与 国资委沟通迭代,避免“最后 一公里”卡壳。 时间节点规划 工具箱:让规划更“长牙带电” Part 05 战略性突破用 OKR ,运营性 指标用 KPI20 积分 | 31 页 | 20.26 MB | 9 小时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手机及个人 PC 主控芯片、 工控 MCU、FPGA、单北斗芯片和高端模拟芯片等相关芯片的首次应用, 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创新芯片应用比例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经济 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二、技术改造设备焕新行动 (七)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产能 提升、产品升级,到 2027 年,本市工业领域设备投资累计达到 4000 亿 元,设备更新约占 亿元的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制造业 中长期贷款政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新贷”“技改贷”“设 备担”等专属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资 委、市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各区政府) (八)加强技改项目要素资源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 主的“零增地”技改项目,探索“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备案制; 产品扩大应用。依托 智能工厂领航计划及智能工厂标杆建设专项,对智能工厂能级和产值规 模提升明显的项目进行阶梯奖励,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集成批量化、 规模化更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十三)打造绿色标杆。引导企业围绕设备数字化、生产网络化、 能源低碳化和生产洁净化实施工艺升级和设备提标改造,到 2027 年累计 培育 500 家绿色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区市县、先导区) 10.鼓励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成 立新能源产业相关子基金,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金 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国资运营 公司) 三、附则 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支持。如遇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本政策各条款支持 资金由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财政按 5:5 使用氢燃料电池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和物流车辆参与运 输作业。鼓励通过融资租赁、汽车租赁等形式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使 用比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财政局(市国资办)、市金融工作中心) 十一、支持氢能源场景应用 氢能源电池汽车、船舶被我市相关机构或个人采购(财政资金采 购不在补助范围内)并投入实际运营的,按照整机价格的 40%给予 补助;对一次性购置 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50 个。组织公共机构常态化开展节约用电 行动,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政策标准体系,开展能源费用 托管案例征集推介,指导各级重点用能公共机构推广能源费用托管服 务。(省管局牵头,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 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计量审查,落实分级、分项计量制度。(省 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加快构建光伏建材产品标准体系,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持。(责任单位:省科 技厅)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对研发投入视同利润予以加回,对 承担关键技术攻关任务以及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研发投入, 加回比例可提高到 150%。(责任单位:省国资委)完善知识产权奖补政 策,支持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3.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省财政统筹安排 25 亿元,支持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省重 “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给予最高 300 万元补贴。加大政府采 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将“三首”产品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纳 入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单位: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完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机制和 差别化政策,分类加强土地、用能、技术、金融等要素保障。(责任单 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 地方金融管理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对获得国家级专精 格把关。 鼓励利用建筑物屋顶和立面、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探索开展户用光伏储能一体化建设,对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做好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加强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土空间、用地指标保障,对已纳入光伏发 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符合建设条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万元。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新能源公交车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 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市 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在《商务部 财政部等 7 部门关于 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 号) 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目,努力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绿色能源的“嘉 善样板”。 三、试点范围 本方案支持的试点范围为县域内的村以及农村社区(简称村〈社 区〉),试点数量不多于 5 个。 四、建设模式 (一)开发模式。以村(社区)为主体,通过自投或委 托国资、 民营光伏项目投资企业投建运营的模式进行开发。 (二)建设内容。以居民自愿选择为前提,在各村(社 区)、居 民自建房、代建联排住房、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屋顶资源上采取多 户集中并网模式安装建设。单个整村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按规定免于收 取投标保证金。发挥国资国企产业带动作用,鼓励市属工程综合服务和 环保上市企业主体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的投入,开展集生态环保咨询、 设计、施工及运营于一体的片区专业化或一体式综合性环保服务,延伸 产业链条。建设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其全资、控股的建设项目可依规 自行组织开展咨询、设计、施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市冶城集团、水务集团) 四、推进机制方面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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