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电动重型卡车,对购买车主按照不高于总投资额的 10%给予补助,补助 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按照 1∶1 比例分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财政厅等部门) 九、助力发展城市绿色出行。统筹利用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 持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加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建设,提升新能源公交车有效运营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新能源 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相关工作。各地更新城市公交车及出租车,对购买新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内投资、省 级财政专项资金等支持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循环利用。对个人消费者 报废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按 国家统一标准,配套财政补贴资金。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 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 专用设备投资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2. 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绿色低碳高 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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