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离子电池、 液流电池、氢储能/燃料电池、飞轮电池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二)储能电池用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装备等产品的工程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变流器(PCS) 及系统集成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四)省委、省政府确定扶持的其他事项。第十条支持对象:原则 上支持实施期为不超过 2 年的产业化项目。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1 年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50 万元、100 万元、 200 万元、500 万元奖励。 上述奖励均实行进档补差额。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从 高不重复”原则支持。 10-2.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 (EMS)、变流器(PCS)及系统集成等产品的工程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在规定时间内投入的产业化费用(仅限于设备购置费、配套软件购置费、 设备软件安装调试费、研发材料购置费、自研设备外协加工费、工程样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1 年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电池等技术方向的新型锂电池材料、元器件(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IGBT、 金氧半场效晶体管 MOSFET、数字信号处理 DSP 等芯片)、工艺装备、 电芯模组、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 (EMS)、 储能系统集成(ESS)、关联系统集成(含安全预警与状态估 计、高效灭火及防复燃等)、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链条。 政策资金支持的对象原则上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生产经营、统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1 年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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