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发展趋势与价值(12页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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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发展趋势与价值 什么是源荷荷储智能微电网 智能微电网发展新趋势 目录 源网荷储项目发展概况 源网荷储一体化进展情况 依据公开可获得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全国已有 30 个省 ( 区、 市 ) 明确了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超 450 项,电源总装机超 1 亿千瓦。 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排名前十的省份:河南省、青海省、新疆自治 区、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山西省、广西省、吉林省、河北 省。 50 31 30 24 11 1 1 9 7 7 0 河南省 广西省 吉林省 河北省 内蒙古自治区 200 150 100 300 250 数 量 ( 个 ) 253 基于虚拟电厂 基于用户一体 模式 化模式 内蒙、广西、山东、山西、河南等地均出台了关于源网荷储项目的实施细则; 源网荷储一体化几种模式总结 智能微电网模 式 基于增量配电 业务模式 什么是智能微电网 《“十四五”规划纲要名词解释之 64— 智能微电 网》 : 由分布式电源、储能装置、能量转换装置、负荷、 监控和保护装置等组成的小型发配电系统,通过采 用先进的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实现分布式电源的灵 活、高效应用,同时具备一定的能量管理功能。 一 般来说,智能微电网是规模较小的分散的独立系统, 是能够实现自我控制、保护和管理的自治系统,既 可以与外部电网并网运行,也可以孤岛运行 线路阻抗 智能断路器 大电网— MGcc 区域 2 区域 1 ZL₁ AC AC DC DC 可调节 负荷 不可调 节负荷 可调节 负荷 储能 装置 2 AC DC 储能 装置 1 风电 光伏 W m 智能微电网发展演化 提出能源电力系统模式由大基地大 网络为主向与微电网并行转变 明确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增量配电网、 微电网和分布式电源的市场主体地位 28 个示范项目 《关于新能源微电网 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 发改能源〔 2017 〕 870 号 ) 《推进并网型微电 网建设试行办法》 ( 发改能源〔 2017 〕 1339 号 ) (1)35k; (2)20MW; (1) 最高电压等级不超过 110 千伏; (2) 并网点的交换功率和时段要具备可控性; (3) 可再生能源装机功率与峰值负荷功率的 比值 原则上要达到 50% 以上, 关于推进新能 源微电网示范 项目建设的指 导意见》 ( 国 能新能 〔 2015 〕 265 号 ) 《关于完善能源绿 色低碳转型体制机 制和政策措施的意 见》 ( 发改能源 〔 2022 〕 206 号〕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 意见》 (2021) 智能微电网发展新趋势 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发展趋势 技术形态: 由单一光伏发电项目转为光储一体化甚至光储荷一体化项 且。配置储能技术后,使得光伏上网电量和时段更加可控; 再加入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能进一步优化光储荷的整体 发用电特性,使得在电力市场环境下更有竞争优势,且减 少对配电网容量和统调峰容量的需求 将由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转变为用户光伏、储能、 售电甚至虚拟电厂的一体化电力托管模式。通过售电、光 伏、储能甚至虚拟电厂的交易运营服务为用户降低用电成 本。 从分布式光伏发电主体转变为虚拟电厂 / 微电网新型主体身 份。《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已将虚拟电厂作 为新型主 体纳入电力市场经营主体。可以更加灵活的以买 方或卖方 参与电力交易,从而为用户创造更大价值 商业模式: 主体身份: 分布式光伏 三方面趋势 即单一用户主体内部形成的微电网 解决现货电价、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 等风险问题 需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配电网向多 个用户主体进行供电或售电的微电网 隔墙售电的经济性、绿电可追溯性等价 值; · 用户型微电网 构网型微电网 微电网投资场景与价值 · · · 智能微电网 ( 源网荷储 一体化 ) 无需电力业务许可证,减少了以 下风险: · 项目申报; · 配电区域协商和划分; 进一步要求电网企业支持其接入; 公平参与市场,减少不能倒送的风险; 国 家 能 源 局 关 于 支 持 电 力 领 域 新 型 经 营 主 体 创 新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国能发法改〔 2024 〕 93 号 “ 新型经营主体是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 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分为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和资源 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其中,单一技术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分 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和可调节负荷;资源聚 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 ( 负荷聚合商 ) 和智能微电网。 虚拟电厂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和可 调节负荷等,协同参与系统运行和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智能微电网是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具备一定智能调节和自平衡能 力、可独立运行也可与大电网联网运行的小型发配用电系统。配电 环节具备相应特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视作智能微电网。” 政策新趋势 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0:43 北 京 国家能源局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蓝 色 文 字 关注 点击 《能源法》为市场体系建立保驾护航 《能源法》原条文: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 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 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投资能源开 发利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能源市场发展。 第四十一条 国家推动能源领域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 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依法加强对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 业务的监管和调控,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依法按照市场规则 公平参与能源领域竞争性业务。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统 筹调度组织,保障能源运输畅通。 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完善公平接入和使用机制, 按照规定公开能源输送管网设施接入和输送能力以及运行 情况的信息,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 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答记者问: 问:能源法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明确了哪些制度性要 求 ? 下一步,在新型电力系统的规划、建设以及体 制 机制创新等方面如何落实好能源法的要求 ? 答 : 为更好适应能源转型需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 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能 源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提供法律依据,能 源法明确加强网源协同,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 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 、配置和调控能力。 一方面强化电网与电源尤其是新 能源,在规划、建设和运行等方面的协同,另一方面 强调公共电网和智能微电网的有机协调,支持以智能 微电网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聚合分布式发用电 资源,在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保 障绿色用能需求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nO 人 YNVHL “ 军图年叫‘李图段二里 TE 一 E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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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报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储能+光伏+风电)规划报告(70页 WORD)
【专家PPT】北电力大学PPT:分布式、源网荷储发展与分散式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