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二季度合订本)利率(LPR)的贷款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 300 万元/年。对企业融资 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研发、建设、生产,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 给予不超过 5%租赁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最高 100 万元/年。年度营业收 入首次达到 1 亿元、2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 高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上一个台阶补 贴一次,实施晋档补差。 2.申报要求: (六)创新芯片进设备。加大关键行业关键芯片的规模化应用,打 造创新高端芯片。支持车规芯片、服务器芯片、手机及个人 PC 主控芯片、 工控 MCU、FPGA、单北斗芯片和高端模拟芯片等相关芯片的首次应用, 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创新芯片应用比例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经济 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二、技术改造设备焕新行动 (七)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产能 新产品。用好编审委员 会工作机制,发挥各行业主管单位在推进创新产品应用中的作用,鼓励 国企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比例。发布可视化创新产品标志,打造成为上海 制造名片。购买列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首次投放市场的产品, 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项目,连续三年每年给予贷款利息 50%,最高 500 万元的支持。鼓励支持创新产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符合条件的融资 租赁项目,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额 30%,最高10 积分 | 234 页 | 2.05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三季度合订本)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 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 期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对于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应提供报废车辆的首次注册登记时间、 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以及新 购车辆的识别代号、车辆型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 证书》等信息与佐证材料。 对于更换动力电池,应提供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车辆识别代号、旧 万(含)的边缘计算中心,按照每个物理 机架最高 3000 元,给予总额最高 3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支持算力资源高效绿色发展。支持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改造, 对新建或改造升级后的数据中心,实测年均电能利用效率(PUE)首次低 于 1.18 的,按照每个物理机架最高 1000 元,给予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五)支持算力调度和监测平台建设。支持头部企业建设跨网络、 跨地域、跨行业的一体化算力调度和监测平台,按平台投资额 认定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的 20%予以一次性奖补,每家不 超过 100 万元;优先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承担省、市、县级重点研发项 目。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20 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 15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 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 5 万元。 12.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 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0 积分 | 359 页 | 4.49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一季度合订本)产品设计金奖、Reddot 产品设计至尊奖等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 同一产品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4.支持服务商做大做强。 (1)支持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做大做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2000 万元、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 且增速在 10%以上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 200 万元、300 新研究院,研究院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支持氢能装备制造 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对首次认定为省重点企 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研发中心的企业,每家分别奖励 100 万、 60 万元、40 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每家 奖励 100 万元、20 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每家奖励 50 万元、10 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 企业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第七条【储能产业园区建设扶持】支持依托新区产业载体建设先进 储能研发制造园区,持续推动产业园区能级提升。对新区范围内新型储 能企业入驻的产业园区,入驻后年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1 亿 元、3 亿元、5 亿元的,分别给予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10 万元、30 万元、 50 万元奖励。产值规模(营业收入)逐级晋升的,按照差额部分奖励。 第八条【优质储能产业空间供给扶持】10 积分 | 215 页 | 1.90 MB | 5 月前3
《绿色低碳产业补贴政策汇编》(2024年第四季度合订本)万元给予分档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支持首创产品进入市场。支持属于氢能关键领域“补短板”, 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 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 场合同金额的 30%比例,择优给予研制单位国际首创产品不超过 500 万元、国内首创产品不超过 3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 委会)。 7.支持技术装备首 关补贴办法给予不超过 1:1 的匹配,予以区级配套支持,市区两级的 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4)碳排放管理能力提升。鼓励在区企业提升碳管理水平,建 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对首次 ` EESIATEL:010-58460051EMAIL:eesia@eesia.cn 获得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的企业,或纳入上海 市工业通信业碳管理试点示范名单的项目,经认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元/千瓦时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 超过 300 万元。对具有示范性的新型储能应用项目,按储能设施实际 投入金额给予项目投资方不超过 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四、打造绿色制造示范标杆 对首次列入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 分别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资金支持的,按不超过上级拨付 资金的10 积分 | 159 页 | 2.13 MB | 5 月前3
十五五企业数字化转型L1-L5数据架构设计方法论及案例(52页 PPT)CRUD 关系、操作角色 注:如果需要,会在一张图中描述多个数据在应 用系统间间的 CRUD 关系。此时的数据流图,与 应用架构的“应用系统集成图”比较类似。 数据流 定义: 指业务上首次正式发布某项数据的应用系统,经 过数据管理专业组织认证,作为唯一数据源头被 周边系统调用。 目的: 确保数据源头的统一,以及跨流程、跨系统数据 的唯一性和一致性。 主要内容: 数据源认证原则,数据源认证标准 线路 运行计划 站点 销售价格 监测检测数据 服务需求 服务产品 企业客户 服务产品开发项目 设备 营销活动 样例 44 数据分布:数据源规划 • 数据源定义:数据源指业务上首次正式发布某项数据的应用系统,经过数据管理专业组织认证,作为唯一数据源头 被周边系统调用。 • 数据源规划要素:作为数据源的信息系统和提供给各系统调用的业务对象。 • 数据源作用:提升用户对数据10 积分 | 52 页 | 3.41 MB | 1 小时前3
数字泰州十五五规划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江 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更正 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 5 日的, 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2 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10 积分 | 35 页 | 90.92 KB | 1 小时前3
2025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实践指南1.0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 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平台, 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2025 年 5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草案)》,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 政务数据共享内容,为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提供基本遵循。 截止 2023 年,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枢纽累计发布数据 资源 2.06 万类,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调用 IRS 建设,对全 省政务系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公共数据、应用系统、算法组件等 数字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并创新性地给每类资源赋予唯一“身份 编码”,形成了全省数字资源的智能化“总账本”。这也是首次对全 省 20 多年的政务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全面盘点,截至 2022 年 6 月, 已全量管理省市县三级 3000 多个部门超过 13000 个应用系统,组 件总量超过 300 个,实现省市县全部近10 积分 | 54 页 | 2.39 MB | 5 月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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